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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全南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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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都教育2017-05-03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师资队伍,我县决定2017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决定成立全南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相云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加卿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张 毅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编委办、县教育局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叶韶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教师岗位职数

  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职数104名(见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或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17年8月15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能够承担相应岗位教育教学任务。

  3.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学前教育岗位要求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4.近五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岗位条件

  1.农村初中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对口;

  (2)全南籍本科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

  (3)2015年9月—2017年7月,至少有一个学期在全南县中小学担任见习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

  2.农村小学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全南籍大专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

  (2)全南籍本科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

  (3)2015年9月—2017年7月,至少有一个学期在全南县中小学担任见习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

  3.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具有幼儿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2015年9月—2017年7月,至少有一个学期在本县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4.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全南籍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体育岗位分设篮球、足球及羽毛球三个特长进行报名,招聘人数分别为2名、2名、1名)。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先笔试、再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其中学前教育岗位、音体美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考生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总分加分项目:

  1.研究生学历加5分;

  2.2015年9月—2017年7月,在全南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的见习教师每学期加1分;

  以上加分在笔试、面试折合总成绩后计入。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师资队伍,我县决定2017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决定成立全南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相云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加卿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张 毅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编委办、县教育局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叶韶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教师岗位职数

  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职数104名(见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或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17年8月15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能够承担相应岗位教育教学任务。

  3.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学前教育岗位要求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4.近五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岗位条件

  1.农村初中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对口;

  (2)全南籍本科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

  (3)2015年9月—2017年7月,至少有一个学期在全南县中小学担任见习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

  2.农村小学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全南籍大专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

  (2)全南籍本科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

  (3)2015年9月—2017年7月,至少有一个学期在全南县中小学担任见习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

  3.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具有幼儿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2015年9月—2017年7月,至少有一个学期在本县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4.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全南籍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体育岗位分设篮球、足球及羽毛球三个特长进行报名,招聘人数分别为2名、2名、1名)。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先笔试、再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其中学前教育岗位、音体美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考生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总分加分项目:

  1.研究生学历加5分;

  2.2015年9月—2017年7月,在全南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的见习教师每学期加1分;

  以上加分在笔试、面试折合总成绩后计入。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每人填写一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21日。

  (2)报名地点:全南县教育局人秘股,联系电话:0797-2631201。

  (3)报名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历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下同),原件审核后退回;

  ②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教师资格证在办证明。被录取考生在2017年7月20日以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学士学位证原件;

  ③近期二寸半身彩照4张;

  ④全南籍考生须提供本人或近亲亲属户口簿及复印件;

  ⑤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企正式工作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⑥在全南县中小学校见习岗位的教师须见习学校出具证明。

  2.资格审查。考生报名须遵守考试诚信制度,保证所提供

  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定于报名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最后聘用资格由领导小组审查。

  考生于2017年5月23日到全南县教育局人秘股领取准考证。

  3.考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17年5月24日,地点:全南县第二小学。

  ②笔试内容:农村初中、中小学音体美岗位按所报学科高中程度的相应科目笔试;农村小学岗位按所报学科初中程度的相应科目笔试;学前教育岗位按幼儿教育基础知识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全南籍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师范类学历认定依据:一是看毕业证专业是否含有“**教育”字样;二是看学籍表中是否有必修课“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实习等),专业对口或相近,免笔试,直接入闱面试。面试成绩须取得75分及以上方可录用。

  (2)面试

  ①面试时间:2017年5月26日,地点:全南县第二小学。

  ②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采取现场抽题作答方式进行(音乐、美术和学前教育还须加试专业技能,体育岗位加试专业技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③面试人数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10人以下的岗位,比例为1:2;11人以上的岗位,比例为1:1.5。

  4.体检。体检时间为2017年5月28日。根据总成绩(免笔试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为《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费用由医院统一按规定收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者,接体检报告7天内须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或领导小组根据体检报告认为存在疑似问题,可以组织考生进行二次体检,二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再接受复检。

  5.签约。考生体检合格后,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签订聘用协议。如最后一名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又相同则以年长者优先。如某个专业面试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则由领导小组按考试总成绩酌情择优确定签约人数。

  6.实行自主选岗。考生签约后,根据学校设岗情况按考试总成绩(免笔试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行选岗。

  四、招聘后的待遇

  新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试用期为1年,根据表现情况给予转正定职定级或辞退。聘用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五、有关说明

  1.招聘职数与参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2才能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若取消考试或减少招聘职数,原则上空余职数转至紧缺岗位学科。

  2.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分别设置一定比例职数优先招聘男性教师,若未达到招聘男性教师职数,则招聘女性教师。

  3.如招聘职数内有弃权人员,则按入闱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已被县招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录取人员不得参与补录。

  4.部分专业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报考比例,将调招

  聘计划数,并将调整情况在教育局机关公告栏和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本人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户籍或身份证号码为全南县,或配偶为全南县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的,可视为全南籍。

  6.收费标准: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11〕2627号文件规定

  执行。

  7.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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